商务部反垄断局重要职能和内设机构
商务部反垄断局重要职能和内设机构
编辑: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 来源:商务部反垄断局
重要职能: 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我国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开展多双边竞争政策国际交流与合作。
举报范围:根据《反垄断法》第38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涉嫌垄断行为。根据《反垄断法》第10条的有关规定,国务院确定商务部负责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根据《对外贸易法》第32条的有关规定,商务部还负责涉及危害对外贸易秩序垄断行为的执法工作。因此,商务部负责接收以下两类有关涉嫌垄断行为的举报:
1、有关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及其他反垄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集中的举报;
2、有关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实施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涉嫌垄断行为的举报。
内设机构:商务部反垄断局下设六个处:综合处、竞争政策处、调查一处、调查二处、监察执法处、经济分析处。
处室名称 |
房间号 |
联系电话 |
综 合 处 |
3518 |
85093146 |
调查一处 |
3503 |
65197227 |
调查二处 |
3503 |
65198966 |
竞争政策处 |
3519 |
65197228 |
监察执法处 |
3519 |
65198977 |
经济分析处 |
3519 |
65193134 |
反垄断局传真:651989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