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诉Computer Associates集中案
美国政府诉Computer Associates集中案
编辑:中国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网 来源:《<反垄断法>下的企业并购实务》
在此案中,美国司法部认为,CA与Platinum这两个主要的竞争对手,在反垄断审查等待期内参与了协同行为。
据司法部的调查,认为双方当事人在审查等待期的下列行为违法:1.将CA的一名董事会副主席派往Platinum公司任职,负责审阅和批准与顾客的合同。2.在没有获得CA同意之前,Platinum公司不得给予20%以上的产品销售折扣。3.在CA、Platinum共同参与的投标活动中,向CA的雇员提供Platinum十分敏感的投标信息。上述行为严重抑制了集中双方当事人在投标中的竞争。4.CA参与Platinum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
在2002年,司法部同当事人达成和解,CA同意支付638000美元的民事赔偿。同时,CA承诺在将来的经营者集中行为中限制自己的行动,不再进行限制竞争的行为。
案件评述
虽然现有的各国案例表明,真正在被许可实施集中之前就擅自实施集中的情况是很少的,但是经营者应当谨记,由于集中行为牵涉面巨大,在其合法性获得最终确认之前,最好不要先实施集中,以免招致严重的法律责任后果。
律师提示
1.为了准确确定反垄断审查期限的起算日期,经营者或者其代理人最好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提交申报材料之后,确定自己的申报 材料是否完整、全面,是否符合申报要求。
2.在初步审查期间内,同反垄断执法机构保持联系,争取在第一时间获知审查的进展情况。
3.在等待期内,注意搜集相关市场的变化情况,留意信息披露之后竞争对手、消费者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