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2公司诉沈中志、王根亮等侵犯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
K-2公司诉沈中志、王根亮等侵犯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判决书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编辑:中国反垄断反不正当律师网 来源:中国法院网
(2005)一中民初字第11121号
原告:K-2公司,住所地美国华盛顿州98070瓦雄西南大道19215号。
法定代表人:朱莉•C•范德赞登(Julie C. VanDerZanden),副总裁。
委托代理人:余刚,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专利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李亚莉,女,汉族,1974年6月15日出生,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职员,住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45号集体1号。
被告:沈中志,男,汉族,1971年8月31日出生,北京市西城区天意新商城主楼2层东2道1/3号摊位业主,住浙江省临海市白水洋镇白水洋村。
委托代理人:刘晓彤,北京市大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根亮,男,汉族,1963年8月21日出生,北京市西城区天意新商城主楼2层东2道1/3号摊位实际经营者,原住河北省隆尧县隆尧镇康庄路72号,现住北京市海淀区航天部大院南平房6号。
委托代理人:王德燕,北京市大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佛山市顺德区索展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海尾二村1131号。
法定代表人:欧阳彩意,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