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利用特定情形
充分利用特定情形
编辑: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 来源:《德国反不正当法研究》
一、充分利用特定情形的概述
对消费者特定情形的充分利用,是司法判例根据1900年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条一般条款发展而来的构成不正当行为的案例群。2004年法律改革,对于该案例群首次在立法上予以确认,并规定了第4条第2项:足以充分利用消费者特别是儿童、青少年的无商业经验以及消费者的轻信、恐惧或强迫情势的商业行为,构成不正当行为。
该规定旨在保护处于特定的例外情形的消费者。尽管立法上仅规定了无商业经验、轻信、恐惧及强迫情势中这四种情形,但是该规定并不是封闭的穷尽规定,并不排除消费者出于保护必要的其他特定情形。
二、充分利用特定情形的构成要件
(一) 商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