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出经验积极作为抓落实
案例分析出经验积极作为抓落实
编辑: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 来源:发改委网站(
——在第二届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研讨会上的总结
张满英
同志们:
经过热烈的研讨分析,第二届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分析会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即将圆满结束。李镭司长对此次会议非常重视,并作重要讲话,对研讨会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当前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作了准确概括,对未来法制工作的着力点进行了深刻阐述,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在研讨中,有五个地方介绍了价格违法典型案例,专家作了重点点评,参会代表进行了热烈讨论。此次研讨会形式新颖,气氛热烈,同志们很受鼓舞,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方向,坚定了做好价格法制工作的信心。为落实李镭司长讲话精神和研讨会工作部署,我对会议作一小结,谈四点具体意见。
一、典型案例分析会取得了预期效果,收获很大
(一)创新了方式
法制工作具有比较强的前瞻性和理论性,很多问题需要研究和探索,这就要调动大家的智慧,集思广益。为此,我们连续召开了两届典型案例研讨会。典型案例研讨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强调会议代表之间的互动交流,结合有专家对案例的点评,不同于传统的讲授式的会议模式,在形式上是一个创新。围绕具体案件展开圆桌讨论,大家共同参与,自由提问,提高了参会的积极性,增强了培训的有效性,实践证明是成功的。
(二)研讨了问题
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是认识逐步深化的过程,也是推动工作进步的过程。此次研讨中,各地带来了许多具体问题。例如,新疆的案例提出了职务行为和个人行为的区分标准,上海的案例提出了违法所得的计算问题。对此,同志们进行了深入探讨,专家作了精彩点评,大家形成了诸多共识。当然,在一些问题上,大家的观点还存在分歧,这是好事。古人推崇“和而不同”,我们倡导“百家争鸣”,都意在营造活泼、自由的讨论氛围。不同的意见相互碰撞,不同的思想相互启发,可以促使我们找到正确的解决问题的方式。
(三)积累了经验
通过典型案例研讨会,我们不仅找到了一种全新的学习交流方式,也积累了许多重要的经验。新疆自治区在查处11家乳制品企业价格串通案过程中,不论是在调查方式、突破手段,还是在定性处理,复议诉讼方面,都有诸多可圈可点之处,对今后更好的开展反价格垄断工作是有益的尝试和积极的探索。在研讨会上还总结出不少其他好的经验,将有效指导今后的执法和应诉工作。
(四)明确了方向
在两届研讨会的筹备阶段,各地上报了一百余件案例。从中可以看出,价格违法行为正呈现出新的特点。价格垄断案件、不正当价格违法案件更加频发,隐性价格违法行为日益突出。在执法中,违法手段隐蔽化、违法主体转移化、违法行为智能化已经成为困扰价格主管部门执法办案的主要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法制机构要认真研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实现重点领域的重点突破。
二、案例法作为交流经验的重要方式,应予坚持
(一)案例法是理论联系实际的要求和具体体现
从事法制工作的同志不能仅仅满足于熟悉《价格法》、《行政处罚法》和《处罚规定》等几部法律法规,我们必须对实际案例充分关注,否则就会导致法制工作虚化、弱化和空心化,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价格法制工作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立足工作实际,关注现实问题。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实际”就体现在案例当中。只有透过这些鲜活的案例,才能了解执法工作存在什么问题,对法制建设有什么具体要求,才能有的放矢,推动工作向前发展。
(二)案例法是交流经验,提高能力的重要途径
由于客观条件限制,大多数同志不可能去系统学习法学理论,也不可能熟悉所有的法律领域。在这种情况下,要迅速提高工作水平,胜任价格法制工作的要求,唯有在工作中学习,在实践中积累。其中,案例法比较直观,能引起学习者的兴趣,是最行之有效的学习方式。通过案例研讨会,则可以进一步交流经验,将别人的直接经验转化为自己的间接经验,充分利用知识经验的外部效应和扩散效应,推动价格监管法制工作上层次、上台阶。
三、价格法制工作必须不断拓展思路,积极作为
(一)要作为,应树立三种理念
理念来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工作方向和事业成败。从事价格法制工作的同志要牢固树立三种理念。
一是依法行政的理念。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又将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具体化。在过去一个时期,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但同时也应该看到,一些同志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仍时有发生。因此,从事法制工作的同志要带头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服务大局的理念。具体到价格法制工作,就要紧紧围绕价格监督检查的工作中心。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还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在这种大背景下,价格法制工作要通过完善规则、加强监督等方式,优化市场环境,努力为“保增长、促消费、推改革、惠民生”的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三是服务基层的理念。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是一个有机整体,各项政策和工作部署能否落实到位,不仅取决于政策措施本身是否科学、可行,更取决于地方价格主管部门能否正确贯彻执行。要提高基层价格主管部门的执行力,必须设身处地,为其解决问题,排除障碍。对于那些困扰基层工作的法律问题,要摆上重要的工作日程,抓紧解决。
(二)要作为,应坚持三项作风
一是求真务实的作风。法制工作容易出现两种倾向:一是从法律本本出发,简单的理解法律,忽视了执法实际;二是片面强调想大事、议难题多,研究具体问题少。为解决这两类问题,必须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作风。既要尊重法律,又要关注实际;既要目标宏远,又要立足于细微。在工作中,要在调研上投入更大精力,从执法实际出发,从解决小问题出发,把工作做好做实。
二是严谨审慎的作风。价格行政执法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任何一个小的闪失,都可能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巨大的损失,进而影响价格主管部门的公信力。价格法制工作者,负责重大案件的法律把关,更要强化严谨审慎的作风,从事实认定到法律适用的各个环节一丝不苟,防微杜渐,切实履行职责。